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高层建筑物的增加,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的使用量不断增多,涉及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国内建筑施工现场涉及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生产事故,约占全部伤亡事故的20%-30%。伤亡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并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 的要求,“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应用高科技手段,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为了加强对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的监 管,切实控制塔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 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安装要求
凡在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登记备案的塔式起重机均应安装使用智能预警系统,并在塔式起重机整体安装后与远程监控管理平台联网,否则不予办理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1.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由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负责购置,由塔式起重机安拆单位负责代产权单位申报安装。
2.从2011年3月1日起,新购置的塔式起重机在登记备案时应提供由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开发技术支持单位大连科信起重电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配置证明》(见附件1)。
3.从2011年3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申请安装塔式起重机时,需提供《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配置证明》,在塔式起重机整体安装后,安装和调试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并接入管理平台。
4.2011年3月1日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主体完成50%以下的,其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安装智能预警系统,并接入管理平台。
二、系统使用要求
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使用、维护预警系统,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
2.安装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时,不得对原有塔式起重机结构进行改动或改造。
3.塔式起重机安拆单位在办理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时,一并提交预警系统安装拆除申请(附件2:《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安装拆除申请表》)。
4.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接入管理平台后,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现场作业塔式起重机安全参数(包括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幅度、起重力矩、吊钩高度、塔臂转角、塔身倾斜角度、作业现场风速),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同时具备防碰撞监测预警功能。
5.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还具备工作参数存储、历史数据查询等管理功能。
6.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对塔式起重机作业实施临限预警限速、达限报警限制和超限锁定三级监控,采用蜂鸣、声光和显示文字及图像颜色变化提示操作人员。
三、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监管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安监站应在2011年3月1日前完成属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平台搭建和调试,并与市级监管平台联网。
2.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超限作业被锁定后,系统将违规操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给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塔式起重机安拆单位负责人,同时上传市、区两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和监管人员。
施工现场安全员根据短信报警内容与塔机操作人员进行确认原因,并形成锁车原因说明,上报至现场项目经理。
塔机安拆单位负责人应根据短信报警内容及时与现场项目经理联系,配合完成锁车原因说明报告,并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形成安全检查报告。
项目经理根据锁车原因说明报告和安全检查报告,对锁车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向属地安监站提交违规操作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申请塔式起重机解锁。
3.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超限作业被锁定后,属地安监站安全监管人员应及时介入调查锁定原因及塔式起重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违规单位和人员进行记录和上报。在确认塔吊无安全隐患后,由属地安监站给予解锁。
4.施工单位、塔式起重机安拆单位要对智能预警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智能预警系统在塔式起重机工作周期内有效、可靠运行。
5.塔式起重机拆除后,智能预警系统设备由产权单位负责保管,再次作业时,按要求重新申报、安装使用。
四、违规作业处罚
1.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违规、超限作业第一次被锁定,对施工单位和塔吊司机提出警告,并记录违规事实。
2.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超限作业第二次被锁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记录安全不良行为一次,暂扣塔吊司机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
3.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超限作业三次及以上被锁定,责令施工现场暂停施工整改,重新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测。吊销塔式起重机司机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暂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4.对因擅自拆除智能预警传感器、切断智能预警系统电源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暂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30-60天,对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开发责任单位:
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245号
联系人:于彩云 刘多志
联系电话:82470036 82496053
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开发技术支持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机械研究中心
大连科信起重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前革镇蓝天山庄A区8号楼
联系人:杨日彬
联系电话:86735635 86735713 13478405568
附件:1.塔式起重机智能预警系统配置证明
2.智能预警系统安装拆除申请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